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在员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出具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三、合同内容要合法

一份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在签订程序上应符合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应至少确定这些内容: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四、试用期规定

试用期的期限一定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劳动者不符合岗位的证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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