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用于确定双方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协议。
目录
- 劳动合同的种类
- 劳动合同的条款分类
- 劳动合同签订原则
-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劳动合同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三种类型。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 单项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固定期限,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分类
法定条款
法定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约定条款
除了法定条款以外,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规定其他补充条款作为约定条款。
约定条款只要内容合法,就同法定条款一样,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般常见的约定条款有以下内容:
使用期限、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培训、保密事项、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第二职业条款、变更、解除合同、 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含续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如下原则。
- 平等原则
- 合法原则
- 自愿原则
- 公平原则
- 城市信用原则
-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凡依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符合法律”原则订立的劳动合同,均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变更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的法律行为。通过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
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 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约定解除)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终止
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的消灭,即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失效。
劳动合同终止分为两类:自然终止和因故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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