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全体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考勤情况统计由考勤员负责统计,人事部负责以上工作的汇总及评估考核。每个工作日16:00前,考勤员需上报人事部次日本部门出差、公出、请假等情况,各部门考勤员需确认请假人员的请假类型,并正确记录,请病假的员工需在返回后提交医疗机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明按事假处理。员工休假规定。为了使员工劳逸结合,协调工作与生活,体现对员工的关怀,提升员工福利,特制订此相关休假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当年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当年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当年累计4个月以上的。员工填写请假审批表,报直接上级和人事部批准。员工休年假3天以上提前一周,5天以上应提前一个月打申请,以便部门进行相应工作安排。员工将请假审批表各级签字完成后交人事部,同时告知部门考勤员年假起止时间,考勤员负责将年假在本月考勤表中标出。员工在享有年假年度内,未经公司有关主管批准或无正当理由缺勤、旷工累计三天者,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制度,参照本制度相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