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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协议有什么效力.docx

11次下载 · 839次浏览 · 0次有用 · 2020-06-12更新

劳务协议有什么效力?劳务合同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什么?相信这两个问题是很多劳动者都急于想了解的内容。接下来,就由小编为您具体介绍劳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劳务协议有什么效力是由【人事星球(rsxq.com)】精通劳动合同格式范本的HR专家整理发布,人事星球用户可免费下载该劳动合同Word格式范文范本,文档可直接使用,也可根据企业或公司需求自行调整。更多劳动合同,请访问 劳动合同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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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协议有什么效力?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