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劳动合同书,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书规定,若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顺延至情形消失时终止。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并提出或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劳动基准。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按规定安排补休。
另外此份南京市劳动合同书中还对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进行了说明,按乙方的业绩和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考核确定。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乙方的定额单价为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的标准应当保证本单位与乙方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