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和员工守则范本,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