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主管及以下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员工直接领导(或同事)、部门领导及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部门副职及以上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总裁室分管领导及董事会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员工试用期考核按月度,每月一次。员工试用期考核分为工作计划考核和综合评估两类。工作计划考核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试用期员工部门相关领导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综合评估相关项目以及员工试用期转正决策依据。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员工试用期月度工作计划及考核表给员工直接领导,启动员工工作计划考核。综合评估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试用期员工所在职级考核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试用期转正决策的关键依据。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最终得分95分及以上的,可纳入公司重点培养人才队伍。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十五日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面谈,面谈内容应包括,。人力资源部会同员工职级所在考核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员工试用期表现,提出是否转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