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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资料 >员工关系管理 >离职证明 > 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docx

7次下载 · 891次浏览 · 0次有用 · 2020-09-29更新

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仍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在女职工“三期”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仍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应有的工资待遇,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满。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由【人事星球(rsxq.com)】精通离职证明格式范本的HR专家整理发布,人事星球用户可免费下载该离职证明Word格式范文范本,文档可直接使用,也可根据企业或公司需求自行调整。更多离职证明,请访问 离职证明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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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仍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在女职工“三期”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仍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应有的工资待遇,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满。当职工合同期和“三期”都届满后,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哺乳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合同。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为乙方正在怀孕期间,甲方需发给乙方从解除劳动合同开始至女方三期结束的工资金额,为了保障乙方生育保险正常使用,甲方同意为乙方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至女方本次生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