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灭。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允许当事人选择,或者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或者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场合,解除权由双方当事人享有,任何一方都可行使。解除权行使采取双方协商的方式,在中国应予提倡,因为,第一,合同解除不会使双方当事人在物质利益上共同增加,而是彼增此消。双方不易就合同解除及由此而生的返还财产、分担责任等达成协议,这也是法律应赋予有关当事人以解除权的重要原因。中国合同法设置解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这样的矛盾,合同有效成立之后,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如果再让合同继续发生法律效力,约束当事人双方,不但对其中一方甚至双方有害无益,有时还会有碍于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