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有什么用?所谓离职证明,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给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重要内容之一。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招用员工时,均要求求职者提供上家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以便了解求职者在上家单位的相关信息,用于判断其与拟招用岗位的匹配程度,往往也据此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之一;其二,根据我国失业保险相关法规,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的,持离职证明去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可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劳动法不但规定了用人单位给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定义务,同时还规定了离职证明必须载明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可省略法定的必备内容。所谓离职性质,是指单位对员工离职的定性,一般而言,离职性质包括双方协商一致离职、员工辞职、因单位过错而导致的员工单方面离职、单位单方面辞退、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单位违法解雇等,还包括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导致员工离职的各种离职情形。单位与员工无论是否签订了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都有必要在员工离职证明中注明竞业限制情况,以便下家单位能够清楚地了解到这方面的信息,有效规避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