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利有节省企业用人成本、降低企业法律风险、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求职者可选性增加等。弊端有缺少企业归属感、人员流动性大、派遣公司法律和经营风险不断加大等。灵活用工相对的是是相对于正式员工而言的,在《劳动合同法》中,正式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太容易,而辞退成本过大,所以劳务派遣的员工方便随时解雇。而派遣员工则不需要。由于派遣员工是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所有有关劳动保障及管理风险都由派遣单位承担。此使用劳务派遣使得政府及事业单位的用工突破编制的限制,同时不占用自己的正式员工编制招聘工作简单而省事。劳务派遣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如企业会将优秀的劳务派遣员工聘为正式的企业员工,对派遣员工甚至正式员工都能产生激励作用。虽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同工同酬,可是不可否认的现状就是劳务派遣人员和正式员工还是有较大差距,有些员工可能会没有归属感而不好好工作。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比正式员工低,且从事更多低层次或高强度的工作岗位,于是造成派遣员工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频繁,离职率、失业率高等。派遣公司的法律和经营风险不断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