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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资料 >薪酬福利 >法定节假日 > 浙江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浙江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docx

16次下载 · 1331次浏览 · 0次有用 · 2020-09-29更新

2020年1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浙江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是由【人事星球(rsxq.com)】精通法定节假日格式范本的HR专家整理发布,人事星球用户可免费下载该法定节假日Word格式范文范本,文档可直接使用,也可根据企业或公司需求自行调整。更多法定节假日,请访问 法定节假日频道。

有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等事项通知如下,。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企业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