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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社保减免政策细则.docx

8次下载 · 864次浏览 · 0次有用 · 2020-09-29更新

安徽省社保减免政策细则,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已缴纳减免期间应减免费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抵退。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安徽省社保减免政策细则是由【人事星球(rsxq.com)】精通五险一金格式范本的HR专家整理发布,人事星球用户可免费下载该五险一金Word格式范文范本,文档可直接使用,也可根据企业或公司需求自行调整。更多五险一金,请访问 五险一金频道。

有用
安徽省社保减免政策细则,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已缴纳减免期间应减免费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抵退。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做好参保企业分类确认和减免政策落实工作。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确认,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满后,参保企业在缓缴协议确定的期限内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免收滞纳金。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为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扎实履职尽责,尽快将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