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