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的离职证明是什么?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综上所述离职证明的作用还是比较大的,在实际生活中,当我们需要入职一家新的公司时,对方也会要求我们提供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方才会与个人签署劳动合同,一方面是为了确认你已经与上一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防止后期因为劳动关系未解除而又与新的公司签署合同,造成劳动纠纷,另一方面也要凭此办理五险一金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