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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经济区《经济区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docx

8次下载 · 658次浏览 · 0次有用 · 2020-02-03更新

2020年1月28日,山东省潍坊经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经济区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区内其他企业和项目正月十五(2月8日)前一律暂停复工。山东省潍坊经济区《经济区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是由【人事星球(rsxq.com)】精通法定节假日格式范本的HR专家整理发布,人事星球用户可免费下载该法定节假日Word格式范文范本,文档可直接使用,也可根据企业或公司需求自行调整。更多法定节假日,请访问 法定节假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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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经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区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延迟我区企业复工通知如下,一、除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区内其他企业和项目正月十五(2日)前一律暂停复工。二、各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所辖所属用人单位采取各种形式通知外来务工人员务必延迟来经济区。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的人员,属地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安排所在单位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并及时报告相。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务必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三、各相关企业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名单。经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