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退出登录

全部资料 >薪酬福利 >法定节假日 > 黑龙江省绥化市《关于延迟绥化域内企业复工和办学机构开学的公告》

黑龙江省绥化市《关于延迟绥化域内企业复工和办学机构开学的公告》.docx

9次下载 · 977次浏览 · 0次有用 · 2020-02-02更新

2020年1月28日,黑龙江省绥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延迟绥化域内企业复工和办学机构开学的公告》,绥化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8日24时前复工,绥化区域内各级各类办学机构(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民间办学机构等)2月17日24时前不得开学。黑龙江省绥化市《关于延迟绥化域内企业复工和办学机构开学的公告》是由【人事星球(rsxq.com)】精通法定节假日格式范本的HR专家整理发布,人事星球用户可免费下载该法定节假日Word格式范文范本,文档可直接使用,也可根据企业或公司需求自行调整。更多法定节假日,请访问 法定节假日频道。

有用
黑龙江省绥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延迟绥化域内企业复工和办学机构开学的公告》,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和省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绥化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绥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延迟域内企业复工和办学机构开学通告如下,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上述必需的复工营业企业,要切实做好场所消毒、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若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绥的人员,各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绥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