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保密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因为工作关系向乙方提供电脑和网络系统,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鉴于甲乙双方正在进行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项目,双方均希望在项目合作过程中,针对双方各自提供、披露另一方的具有专有性或保密性信息及商业秘密进行有效保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为乙方提供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行的相关要求的软硬件设施,若因甲方的软硬件设施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乙方承诺不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发送垃圾邮件、攻击其他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行为。乙方不得通过甲方网络系统利用公司QQ群发表、转摘、传播不负责任、造谣生事、煽动偏激-情绪、制造恐怖气氛、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种有害信息。乙方应当时刻提高保密意识,不得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人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公司商业机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