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于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保密义务人对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因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