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减免政策细则,就我市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其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免征企业,在免征期间不予补贴。其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减征企业,在减征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相应减半。相关部门已经有2019年末划型结果的,直接采用划型结果;没有划型结果的,根据企业在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的2019年末统计资料以及本市社会保险经办系统、纳税申报系统数据等按现行标准进行划型。企业对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起变更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相关部门核实后调整划型结果。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2月份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与3月份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一并征收,免收滞纳金。免征企业可申请缓缴2月份至6月份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应缴纳部分;减征的大型企业可申请缓缴2月份至4月份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应缴纳部分。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核实企业情况,并与市人社行政部门组成会审小组,共同审核后,反馈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缓缴企业签订缓缴协议、办理缓缴手续。职工发生工伤的,企业要确保工伤职工的紧急救治,先行垫付工伤医疗费,待补缴后补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