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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社保减免政策细则.docx

8次下载 · 1085次浏览 · 0次有用 · 2020-09-29更新

3月6日,福建省人社厅消息,结合福建省实际,出台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福建省社保减免政策细则是由【人事星球(rsxq.com)】精通五险一金格式范本的HR专家整理发布,人事星球用户可免费下载该五险一金Word格式范文范本,文档可直接使用,也可根据企业或公司需求自行调整。更多五险一金,请访问 五险一金频道。

有用
结合福建省实际,出台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其中,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各地要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参保手续,按规定如实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以便于准确核定减免金额。在征收环节,税务部门按减免规定核定企业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数额,企业申报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费率不做调减。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同时,要切实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并根据减免情况,合理调整2020年基金收入预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后,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期基金收支缺口,由全省历年结余基金弥补。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后,各地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缺口,由本地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历年结余基金弥补。各级人社、税务、财政部门要共同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风险防控和落实情况的统计核算、效应分析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