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从业人员超过5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低于从业人员2%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安排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1.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在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