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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docx

16次下载 · 1316次浏览 · 0次有用 · 2020-02-03更新

2020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针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沪的人员,各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上海市《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是由【人事星球(rsxq.com)】精通法定节假日格式范本的HR专家整理发布,人事星球用户可免费下载该法定节假日Word格式范文范本,文档可直接使用,也可根据企业或公司需求自行调整。更多法定节假日,请访问 法定节假日频道。

有用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紧急通知如下,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学校不组织学生返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培训机构)。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将提前向社会公布。针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沪的人员,各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