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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资料 >薪酬福利 >法定节假日 > 江苏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

江苏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docx

172次下载 · 5177次浏览 · 0次有用 · 2020-02-03更新

2020年1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苏的人员,各地各相关部门及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江苏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是由【人事星球(rsxq.com)】精通法定节假日格式范本的HR专家整理发布,人事星球用户可免费下载该法定节假日Word格式范文范本,文档可直接使用,也可根据企业或公司需求自行调整。更多法定节假日,请访问 法定节假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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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延迟我省企业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各地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平稳有序。企业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工后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出现疫情,强化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