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薪调整协议书,因新冠病毒疫情影响,造成企业经营情况下滑,利润下降,为了维持正常经营,根据沪府规{2020}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第二十二项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企业与员工共同承担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对酬薪结构和数额作以下调整,正常如期复工的员工,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按照员工对价原则,其中约定的全勤奖、交通补贴、伙食补贴、住房补贴降低50%。其他约定如约执行。因政府交通管制原因导致不能如期不能复工的员工,取消劳动合同约定的全勤奖、交通补贴、伙食补贴、住房补贴、考核奖。2020年2月10起员工返沪后未经政府批准,而被村委会阻拦隔离导致不能上班提供劳动14天的,这个14天去除双休日的工资计算标准,乙方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在□打钩。乙方本人对以上调整后公司支付给本人的薪资项目及数额均无异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述,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并确认对薪资的调整有法律效力,自签字确认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