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退出登录

全部资料 >企业管理 >行政管理 > 疫情期间中小企业HR最关心的劳动关系问题11问

疫情期间中小企业HR最关心的劳动关系问题11问.docx

9次下载 · 1076次浏览 · 0次有用 · 2020-02-06更新

作为HR,需要对国家政策法规负责,对员工安全负责,对企业经营负责,责任艰巨而富有挑战。小编特地整理了HR在复工需要做好的11项准备。HR最关心的员工返岗、复工、工资支付等问题,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疫情期间中小企业HR最关心的劳动关系问题11问是由【人事星球(rsxq.com)】精通行政管理格式范本的HR专家整理发布,人事星球用户可免费下载该行政管理Word格式范文范本,文档可直接使用,也可根据企业或公司需求自行调整。更多行政管理,请访问 行政管理频道。

有用
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2月3日至9日未复工期间,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值得注意的是,隔离治疗解除后,劳动者由于身体原因仍然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凭医嘱休病假,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困难企业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等规定,那又是怎么样的呢?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7条,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不具备条件安排员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应当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计算工作时间的方式,不得造成人员汇聚、集中,用人单位正常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