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一:竞业限制引发的劳动争议
简介
某医院公与常某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竞争业务。但常某离职后入职另一家医院担任主治医师,原单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审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对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若违反,需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定常某需支付违约金。
典型意义
明确竞业限制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但也应合理约定限制范围和补偿标准。
案例二:未依法清算即注销公司引发的争议
简介
曾某入职某物流公司,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因经营不善,公司股东王某等人直接注销公司,未处理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
法院审理
公司未依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即注销,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应由原股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决王某等人支付曾某未结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典型意义
提醒企业在注销前必须依法清算,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案例三:变更劳动合同未协商一致
简介
林某与电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公司单方面终止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林某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若用人单位不愿续签且无过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存在违法解除情形,则需支付赔偿金。本案中,公司未能证明林某不符合续签条件,需支付经济补偿。
典型意义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双方应依法履行义务,避免产生争议。
案例四:工伤保险待遇争议
简介
刘某在施工项目中受伤,施工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刘某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法院审理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法院判决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典型意义
强调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重要性,确保劳动者在遭受工伤时能获得及时救济。
案例五:女职工特殊保护争议
简介
某公司以“大环境影响”为由,提前解除了处于孕期的林某劳动合同。林某提出异议并起诉。
法院审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不得因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工资或解除合同。法院判决公司恢复林某工作并支付相应工资损失。
典型意义
保护女职工特殊时期合法权益,杜绝歧视性解聘行为。
案例六:停工留薪期待遇争议
简介
武某因工受伤,公司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武某申请仲裁。
法院审理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公司需补发武某停工留薪期工资。
典型意义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享受的一项重要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执行。
案例七:滥用试用期约定
简介
杜某入职某科技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含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公司以不合格为由调岗并重新约定试用期。杜某提起仲裁。
法院审理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再次约定属违法。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
典型意义
规范试用期约定,防止用人单位滥用权利损害劳动者利益。
案例八: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未续签
简介
郭某与某公司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郭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应依法续签。否则需支付赔偿金。法院判决公司支付郭某赔偿金。
典型意义
明确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的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长期就业稳定。
案例九:新业态用工纠纷调解
简介
黄某等20名快递员因被拖欠工资向人社部门反映。经调查,该网点已转包给另一家公司,导致工资拖欠。
法院审理
通过“调裁诉”一体化机制,区人力资源局、街道办、法院单位联合调解,成功化解群体性纠纷。
典型意义
新业态用工模式下,各部门协同合作有助于快速解决劳动争议,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