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 ,是否仍需支付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第2年开始是否仍需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答案是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双倍工资是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机制,与劳动者每月应获得的劳动报酬不同,双倍工资的时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从第一年起应当知道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主张双倍工资的期限为第一年的工作时间内,现在提出双倍工资的请求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不能得到支持。

未签合同超过1年视为双方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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