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呢?劳动双方应该签订什么类型的合同呢?

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上三种劳动合同的签订均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订立,需要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下除非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需要订立无固定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注意: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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