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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资料 >企业管理 >行政管理 > 广东省疫情期间相关问题解答

广东省疫情期间相关问题解答.docx

8次下载 · 1062次浏览 · 0次有用 · 2020-09-29更新

广东省疫情期间相关问题解答,内容包含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延迟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工资待遇相关问题解答。广东省疫情期间相关问题解答是由【人事星球(rsxq.com)】精通行政管理格式范本的HR专家整理发布,人事星球用户可免费下载该行政管理Word格式范文范本,文档可直接使用,也可根据企业或公司需求自行调整。更多行政管理,请访问 行政管理频道。

有用
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2月3日至9日未复工期间,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