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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资料 >企业管理 >行政管理 > 广东省《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docx

9次下载 · 985次浏览 · 0次有用 · 2020-02-02更新

2020年1月25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内容包含全力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保障职工工资报酬权益、合理安排未返粤复工职工休息休假、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职工停工停产期间待遇、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做好服务指导和监测处置工作。广东省《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是由【人事星球(rsxq.com)】精通行政管理格式范本的HR专家整理发布,人事星球用户可免费下载该行政管理Word格式范文范本,文档可直接使用,也可根据企业或公司需求自行调整。更多行政管理,请访问 行政管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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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加大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警力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