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企业社保减免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经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缓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数据信息确定减免对象,不需要企业提出申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大型企业划型结果通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企业应继续按月正常申报减免期间的缴费业务,并按时缴纳由单位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费。实施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免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或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前,因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或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撑月数低于3个月的州,可由同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申请调剂。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是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保企业稳企业、促就业稳就业的重要举措,将直接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负担。省统计局、各行业主管及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确保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