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职责,规划审计部的自身发展,全面负责部门内部的日常事务管理,协调部门内各岗位人员的分工合作,并负责部门员工的管理和考核。协助审计部经理开展工作,实施企业各项内审工作,改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协助审计部经理、审计专员开展工作,实施企业各项内审工作,改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公司月度例行审计工作、对常规业务实施具体稽核,分析运营环节财务数据,跟进及反馈异常事项的处理结果。